這是基金會願景中的一段話,道出義工在基金會組織中,透過董事會、義工團、秘書處的傳動運作成為架構中的骨幹。本會義工團有國中生的「文教小義工」、高中職學生組成的「高校義工」、來自大專青年聯誼會的「新港誼」、以及成人大義工,四種階段組織一脈相傳,形成緊密的傳承及公共參與網絡。透過社區參與、參訪學習、互動聯誼,使本會義工隨時充滿能量動力而蓄勢待發,永續不墜。
期盼新港鄉親藉由親自參與的過程,彼此學習與合作,增加對故鄉的認同及公共事務參與力。
對於藝術、文化、教育工作有興趣或經驗者,協助培桂堂古蹟維護、展場值勤、團體參觀之導覽解說,維持舊宅原始風貌並積極推動地方藝文活動,促進新港社區發展。
對圖書管理及推展有興趣或經驗者,協助本會圖書之管理與推廣讀書風氣,及圖書巡迴車的營運。
具編輯、採訪、撰稿及美工設計基礎或經驗者,協助本會刊物編輯及各項文宣品、海報與展覽佈置的設計。
對於新港的環境保護、自然生態及綠美化工作有使命感者,協助本會推動垃圾分類及減量、資源回收、環境綠美化及調查、紀錄新港自然生態等工作。
具有一顆樂於與人相處的心,協助本會與各村及各社團之聯繫,共同推廣親子間各項活動, 並關懷貧困、殘障等民眾,辦理急難救助與提昇社區文化工作。
認同友善耕作、自然生態及環境教育者,協助本會1/2自然農場友善耕作,負責種植、澆水、除草及施肥(限用有機肥)等田間日常維護工作。
協助本會各項活動之進行與場地復原。包括:駕駛、水電、土木、膳食、錄影、攝影...等各項庶務工作之辦理。
大專以上,碩士以下青年
提供大專以上,碩士以下青年,於新港大專青年聯誼會(以下簡稱新港誼)多元化服務學習活動與場域,藉由服務學習過程,瞭解群我關係,尊重團體紀律,學習面對問題的態度與培養解決事情的能力,並提供表達與溝通平台,期發展手腦並重的服務學習。並運用基金會義工體系的資源,傳承、培力與專人輔導陪伴,引導新港誼參與服務學習,進而促進健全人格的成長。
高中職在學青少年
提供高中職在學青少年,多元化服務學習活動與場域,藉由服務學習過程,瞭解群我關係,尊重團體紀律,學習面對問題的態度與培養解決事情的能力,並提供表達與溝通平台,期發展手腦並重的服務學習。並運用基金會義工體系的資源,傳承、培力與專人輔導陪伴,引導新港誼參與服務學習,進而促進健全人格的成長。
與新港國中合作,提供國中階段在學青少年,多元化服務學習活動與場域,藉由服務學習過程,瞭解群我關係,尊重團體紀律,學習面對問題的態度與培養解決事情的能力,並提供表達與溝通平台,期發展手腦並重的服務學習。並運用基金會義工體系的資源,傳承、培力與專人輔導陪伴,引導新港誼參與服務學習,進而促進健全人格的成長。
1. 充分達成基金會推展文化教育,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及充實精神生活之宗旨,以提供鄉民多元化之文教活動。
2. 擴大服務參與層面,吸收優秀人員奉獻心力,共同推展地方各項軟、硬體建設。
3. 結合社會大眾力量,使本會成為屬於人人之基金會,並增進義工自我成長及理想之實現。
凡年滿十八歲,品德端正、熱愛鄉土,具服務熱忱之各界人士。未滿十八歲者,則須附家長同意書。
1、本會徵募之義工於年度授證前,工作服務時數須滿三十小時,且經各組組長及秘書處協同初審,再經資深義工幹部會議審核通過及授證後,始成為正式義工。
2、可納入工作服務時數的項目為:各組開會時間之出席討論,義工幹部會議之出席討論,各組工作之參與(如專長分組表內所列服務內容)及協助本會各項活動之進行、本會之各項培訓、參訪、講座,及原為支薪之工作但捐出報酬,如會訊撰稿、導覽解說、主持人…等(時數由主辦業務之各組開會訂定)。
3、本會義工依專長分組,各組推選組長一名,負責聯繫、動員其組員,並得視業務需要,自行推選幹部,以有效執行各項工作,組組長之任期與本會董事會相同,三年一任且連選得連任一次為限,其幹部任期均與組長相同。
4、本會可選聘義工團長一名、義工副團長一名,擔任義工組織之領導人,負責各組義工之聯繫、動員、協調及問題之解決。並維繫義工與秘書處之良好互動。
5、本會義工團長選聘,經義工幹部會議選舉本會義工幹部,得票數最高者擔任之;票數第二、三高者,為義工副團長,任期與本會董事會相同,三年一任,連選得連任一次為限。
1. 各組依實際需要,擬定年度計劃,得適當加入教育訓練課程,以滿足義工自我成長之需求以及促進專業能力的培養。
2. 所需經費由本會向各有關單位申請,不足者,由本會補助之。
1. 義工:
a. 經審核及授證後的正式義工,即為本會永久義工,不需每年確認義工身份。
b. 每年服務時數需滿三十小時以上、或有特殊貢獻者,於年度義工大會前經各組組長及秘書處協同確認,得有保險、培訓、參訪、聯誼等基本權益。
c. 若長時期無法續擔任服務工作,得以書面、口頭提出申請,由本會工作人員於管理系統中予以提存,不再具義工身份。
2. 義工幹部:從資深義工或具專業之義工中遴選,並經資深幹部會議審核通過始得擔任,負責本會各項活動的策劃、追蹤與考核。
3. 本會義工團長、資深義工幹部及各組組長,於董事會改選時,得由董事會優先考慮選聘為本會董事。
1. 依義工所能提供服務時間,配合基金會需要給予適當安排。
2. 臨時機動性之服務。
依個人興趣、專長及基金會需要徵選。
1. 即日起向基金會索取簡章及報名表。
2. 報名表填妥後逕將交或郵寄本會(新港鄉新中路三百零五號)
1. 義務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2. 義務工作人員均遵守本會有關規定。
3. 義務工作人員於服務期間,凡有怠忽職責,行為不良有損本會榮譽者,得隨時撤銷
4. 本章程經資深義工幹部會議決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