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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世紀回眸

【248期】消失的新港歷史建築-林占古厝

作者:陳素雲 ◎本會義工、編輯委員

林占古厝,位於新港奉天宮前中山路左側登雲路一帶,即今李龍駒診所附近,是人稱「新厝底皇帝」林占於昭和二年(1927年)所建,佔地約五百坪,三合院格局,正身面寬五開間,兩側護龍各三間。古厝的主結構柱子皆為福杉,而房舍門枋則是檜木,廳前門柱為洗石子,柱上題著前清秀才林維朝所撰的楹聯「積德休嫌田產少,藏書還望子孫賢」。
林占古厝最特殊之處在於其高聳的門樓,約四米高的磚砌門樓,再加上一米多高的磚砌女兒牆,山頭立面裝飾以泥塑及水泥摻黑炭塑形,上面鐫刻「林」之家族姓氏,是整棟建築最醒目的焦點。出挑的陽台由兩根洗石子圓柱支撐,在紅磚牆面的映襯下,華麗又略帶幾分樸拙,應為受日治中、晚期隱藏磚造材質、形式簡鍊的營建風格所影響。
林占古厝的門樓延伸至山頭尖頂,約有六米高,有階梯可直通陽台。當時附近皆為低矮房舍,攀登其上,確有「登泰山而小天下」之感。林占之孫林献州及林献焜均提及中秋夜在門樓上賞月,是童年時最美好的回憶。門樓入口處的門楣上匾額「西河衍派」堂號,亦是林維朝所題。
林占是新港五社林支派梅二社族人,新港五社林於乾隆年間自中國大陸福建省漳州府東山村集體大遷徙,遷居於今板頭厝、灣仔內一帶﹔嘉慶年間,又因烏水(洪水)氾濫,移居新港街面,五社林中的春大社、蘭三社、菊四社、竹五社的殷實大戶先行遷移,各自購置家產,並以林璧晃祭祀公業名義添購不少田產。而居住於灣仔內的梅二社族人稍後亦遷居新港,由於是後來遷入,集體聚居於奉天宮左側,即今登雲路東段至古民街之間,因地勢較低窪,又有一個大淈(即今立體停車場一帶),故稱之為「新厝底」。
關於林占與林維朝兩人之情誼,除了同為新港五社林族親之外,還有一則傳說,據說乙未割台後,日本警察欲緝捕林維朝,林占赤手空拳打敗幾十名日本警察,在槍林彈雨中背著林維朝深夜渡河,救了林維朝一命。(據梅二社族人林振邦口述)
然根據林維朝所撰的《勞生略歷》,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十一月十九日,雇工林蔭持毛瑟槍被兩名北港警察捉去,林維朝乃至中庄暫避風頭。隔天北港王炉凌晨來報,日本警察必來圍捕,林維朝聞訊,乃偕新厝乳叔騎馬往月眉潭奔去,再往溪南;當夜回到新厝,細問「呵占」(即林占)兄弟,方知早上警察及守備計有六、七十人圍捕家宅。林維朝本意暫住林占家,又恐有危險,故改往海豐埤過夜。
林維朝在其傳記中,僅提及日警追緝時,曾至林占家並詢問相關訊息;而林維朝逃避日警追捕,與之偕行者為新厝「乳叔」,林維朝在新港五社林世系排序為第二十一世,而林占亦是二十一世,故此傳說的真實性令人存疑。然林維朝在日警追捕,風聲鶴唳的情況下,曾經到過林占家宅,這在新厝底想必引發一番大波瀾,在梅二社族親的加油添醋、繪聲繪影下,確有許多虛構之傳說。
林占,約出生於1877年,在日治時期曾擔任新港信用組合(新港農會前身)常務理事,甚受林維朝提拔與倚重。昭和二年(1927年),富麗堂皇的古厝建成,建築經費高達二十甲地價格,由此可見其財力之雄厚。
林占這棟中西合璧,兼容傳統閩南與洋式典麗風格的古厝,令許多新港人驚豔不已。可惜林占後人在民國七十七年分產,為了出售土地,於民國八十二年左右拆除其上建築,古厝的美麗身影瞬間灰飛煙滅,令人扼腕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