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 Button
新港世紀回眸

【271期】笨港縣丞遺留之文物史料考釋 (一)

作者:林伯奇 ◎本刊編輯委員

笨港市街位置約略在今嘉義縣與雲林縣的北港溪下游,主要範圍為新港鄉的南壇水月庵與北港鎮的北壇碧水寺之間。當時不僅是港口,也是盛極一時的大城市,有「一府、二笨、三鹿港」之諺語。由於北港溪的改道,海岸線的西進,喪失了其港口的優越性,而導致其城市型態的轉變。
清朝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統治台灣以來,將台灣隸屬於福建省,並在今台南市設立台灣府,再下設台灣縣、鳳山縣、諸羅縣三縣。由於諸羅縣笨港人口日漸增加,至清雍正九年(1731),吏部覆福建總督劉世明等條陳臺灣事宜,記有:「諸羅縣笨港地區?戶繁多,姦良莫辨,請添設縣丞一員,令其查拏巡緝。」直至光緒二十一年(1895),將台灣割讓給日本為止,清代笨港共計有三十七任縣丞。
雍正九年(1731)設縣丞署於笨港街磚仔窯;雍正十二(1734)年,遷移至笨港街板頭厝,杜絕日益猖獗的走私犯罪,以維護地方治安。自雍正十二年起,笨港縣丞署設立於板頭厝,當時笨港是台海最大商港,市街繁榮,人文薈萃。板頭厝雀屏中選為笨港的行政中樞所在地,足見其位居交通吞吐口的要津,及曾經風光璀璨的一頁史實。
板頭厝縣丞署屢遭洪水衝擊及幾度遷移,如今遺蹟已邈遠難尋,僅餘下兩顆舊衙署大門的門臼石,閒置在長天宮前無語向黃昏,供後人憑弔而已。民國六十九年,嘉義縣政府將之提報為笨港縣丞署遺址之一,列為暫定古蹟;其餘之二、之三的縣丞署遺址分別為奉天宮前的鄭氏古宅及大興宮後殿的縣丞署,然因保存的文物闕如或建物已衰朽傾圯,未能符合古蹟鑒定標準,在民國七十三年前後撤消古蹟認定。如今,笨港縣丞署確曾在新港存在過的歷史記憶,已將隨風而逝,新港年輕的一輩更是茫然不知。
雖然笨港縣丞署的歷史記憶已斑剝殆盡,然而證諸附近幾座有地緣關連的老寺廟,笨港縣丞的獻匾卻又比比皆是,且均成為各寺廟證明其歷史久遠的鎮廟之寶。由笨港縣丞所遺留之文物史料看來,笨港縣丞署曾存在的史實確實毋庸置疑,而且與笨港地區的互動關係相當密切,這些獻匾提供了相當豐富的史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