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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世紀回眸

【235期】新巷庄役場

作者:文/陳素雲 ◎本刊編輯委員 圖/林英敏 ◎本會義工

舊新巷庄役場(新港鄉公所前身),位於派出所前,今妙媽媽嬰兒坊(原許四川老師之文化書局)、回憶照相館(原美芳蘭)、黃莉雅藥局(原皮鞋吳住家),占地約一百坪。為一棟北向五間起平房建築,大門為一日式玄關。
大正9年(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月眉潭區及新港區合併,稱做新巷庄。庄役場更名為「新巷庄役場」。
昭和初期,即有遷建新巷庄役場的計劃。庄長林蘭芽在昭和5年(1930年)的日記中,即記載媽祖廟前的宮口池填土及下水道工程。經過夯實地基穩固礎石後,於昭和9年(1934年)動土興築,建地910坪,在昭和11年(1936年)竣工,為二層樓建築,造型優雅,美輪美奐。該年2月,新的新巷庄役場舉行落成式,來參加的貴賓冠蓋雲集,一旁觀禮的庄民更是人山人海。
已擔任新巷庄長十四年的林蘭芽,將庄役場的落成視為擔任行政職務的圓滿句點,落成式之後,他提出了辭呈,打算轉換人生跑道。接替林蘭芽擔任新巷庄長者,是日人瀧野平四郎。第一眼看到新巷庄役場時,他的第一感受是驚艷無比的,並指稱「新巷庄役場採郡役所規格興建,可說是台南州下的大建築。」昭和15年(1940年)瀧野平四郎主持編修《新巷庄勢要覽》時,亦以新港擁有這麼巍峨典雅的庄役場為榮。
民國34年,台灣光復後,新巷庄役場改稱新港鄉公所。民國60年7月,鄉長林坤向五社林祭祀公業以五十萬元(其中二十萬付給佃農)購得六分六,約二千坪土地,作為擴建鄉公所的建築敷地。
民國63年,吳永文鄉長任內開始籌建新鄉公所。為了籌措建築經費,新港鄉公所公開標售庄役場,奉天宮以四百零二萬五千元得標。新的鄉公所(今鄉公所現址)於民國63年10月開始動土,為三層樓建築,450建坪,在民國64年6月底竣工。新港鄉公所遷移新址後,奉天宮於民國66年9月拆除庄役場,動工興築媽祖大樓。新巷庄役場的身影,遂漸漸淡出了新港人的歷史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