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成語,大家都耳熟能詳,但相信有些讀者,對此句成語的出處,不甚了解。話說宋代陸遊的《老學庵筆記》故事說:南宋有一個叫田登的州太守,為人專制蠻橫,特別忌諱人民冒犯他老人家的名字,冒犯的人就受鞭打,因此整個州的百姓都把「田登」的「登」字讀成火,也寫成「火」字。上元節時,官方出告示說:「本州依例,放火三日。」這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一語的來源。此成語成為人們嘲諷與抨擊那些欺壓百姓、為非作歹的當權者的經典佳句。在封建的專制時代,「官」代表王法,掌握對百姓的生殺大權,「官」可以隨心所欲的到處殺人放火。官為刀俎,百姓成魚肉,任人宰割成為理所當然。沒想到時隔一千多年的今天,百姓已成為頭家的民主時代,在中華民國的台灣的「官爺們」,雖謙卑的自稱為人民的公僕,但仍享有「大嘴巴」的特權,對其頭家恣意的謾罵,甚至攻訐。衛生署楊志良署長,要漲健保費,當百姓有一些異議時,理當為政策說明和辯護,但他卻對反對他漲價的百姓,一律罵為「濫情」和「理盲」,說到激動處,還想拿刀砍人。頭家對這種官僚式的霸凌,你還不動怒?還要面帶微笑的吞下去時,那下一次他就罵你為「台巴子」了。
前不久,關西高中校長對於「九把刀」的演講說:「幹,真是太好聽了。」雖得到學生的拍手叫好,但相關的「長官」卻說是「不良示範」,下不為例。可是,倡導品德教育的馬英九自己曾說過:面對陳水扁貪腐,其同黨早就「幹得要死」。被封為現代聖人的王建煊,說媒體害人家「兩個人幹來幹去」(指吳敦義和關中),顯見在台灣只有馬政府的高官可以「開幹」,百姓說到幹(包括問人家在幹什麼)就是低俗。這就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另一種典範。
馬政府上任才兩年多,眾官爺們放火的次數不勝枚舉。民主時代,人民號稱為頭家,為什麼大官們仍享有大嘴巴的特權,不但放火,更放毒!只因先天罹患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台灣人民,一心一意想當順民自保,以為民不刁,則官不僚。其實,在民主時代,百姓要像韓國人民,不但要刁,更要會挑剔,人民要在雞蛋裡挑骨頭,公僕才不會有瑕疵的服務品質。政府在面對金融海嘯,景氣差到快窒息時,官爺們總是呼籲百姓,共體時艱,但當景氣回溫,經濟復甦時,官爺們只想到「自肥」,只知道台灣面對的是「同舟」,但卻不知「共濟」。筆者以為這才是台灣的最大悲哀,讀者以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