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國中執教時,聽了一則故事:有一個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學生,一天其大字不認幾個的父親問他,台語的「莫宰羊」國語怎麼說,學生回答:「不知道」,其父大怒,重重的甩了他一個耳光說:「我不認字,省吃儉用,讓你讀國中,你連台語的『莫宰羊』,問你國語怎麼說,你說『不知道』,八年的書都是白讀的。」學生感到莫名其妙,認為自己說的沒錯,到學校告訴導師,導師利用家庭訪問跟家長說明原委,家長才知道原來是誤會一場,但倒楣的兒子,一個耳光已經白挨了。
但同樣的一句「不知道」對政治人物卻「妙用無窮」,且可成為其護身符。明明將特支費匯入其夫人之帳號,或匯到美國供其女兒使用,被提告時,只要說一句「不知道」,就有替死鬼余某人來服其牢。被譏為「馬關條約」的美河市案和大巨蛋案之訂約,兩位前後任的市長都推說「不知道」。簽約都是副市長和財政處長負責,就可以推得一乾二淨。就可印證:「有好康的長官賺,出事了部屬服其牢。」所以同樣一句「不知道」應用之妙,存乎一心。這就是大哉中華文化源遠流長,過人之處,豈非新興民主國家之文化可望其項背?
一個選民市長,凡事都用「不知道」來推諉卸責。表面看來是高招,其實他低估了選民的智慧,遲早會被選民唾棄。一市之長,對那麼重大的決策都「不知道」,選他何用?選民有權力立刻讓他下架,他過去所領的民脂民膏,也應全數追回才算公平合理。
據筆者考證「不知道」的典故出自《聖經創世紀》。亞當和夏娃生了兩個兒子,一個該隱,一個亞伯,該隱種地,亞伯牧羊。該隱獻祭田裡的五穀,亞伯獻祭一頭生羊和油脂。耶和華獨喜歡亞伯的貢品,該隱就生氣發怒,在田間殺了兄弟亞伯。耶和華問該隱:「你兄弟亞伯在哪裡?」該隱回答:「不知道」並且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該隱為了忌妒,殺了親兄弟,為了卸責就說謊:「不知道」,所以「不知道」是人類的原罪。馬郝兩位都是基督徒,應該知道這則典故,所以異口同聲說:「不知道」,說的很自然,明知自己在說謊,也不會臉紅,更不會感覺慚愧,應是得到其先祖「該隱」的真傳。
阿扁被判重刑坐牢,大家都認為活該,因為他貪汙。但他「貪汙」的唯一證據,是「具有實質影響力」跟他知不知道無關,所以前述台北市政府的幾個大案,不知一市之長是否具有「實質影響力」,應該請審判阿扁的諸位法官大人,公開說明一下,以釋群疑,同時證明法院是人民開的,審判絕對公平、公正、公開,以重建司法威信,讓納稅養你們的人民心服口服。(專欄反應作者意見,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