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新港社區民眾由福德村民發起反對公所在新港西側墓地生命紀念館旁設立火葬場,消息傳開,演變成群眾聚集鄉公所抗議陳情活動。基金會會訊擔負新港相關公共事務討論平台責任,將在本刊成立專欄, 歡迎鄉親提供有關火葬場設立利與弊的看法,以凝聚鄉親共識,協助新港正向發展。(本刊編輯室)
連日有許多鄉親憂心忡忡到我診所來反應,公所預定於新港街面西側墓地蓋火葬場,認為可能破壞新港地理環境,干擾生活,最重要的,阻礙新港宗教觀光的發展;一旦設立,數百年無數先人在這片土地流血流汗辛苦建立的宗教文化聖地,將永劫不復!也有某鄉民代表,上週六上午利用看診時間,到診所找我,說明代表會爭取中央補助設立火葬場,目的是為鄉公所爭取財源,而且火葬場營運後,會分配盈餘照顧老人及小孩,至於地點,未完全確定。
新港真的需要火葬場嗎?新港真的有需要因為財源不足而爭取設立火葬場,以增加收入,來照顧老人與小孩?公所財政不佳是嘉義縣大環境普遍的問題,有些鄉鎮窮到發不出薪水,也沒有聽到要爭設火葬場來增加收入,是不是有其他原因?
由火葬場設立,帶動殯儀館到相關喪葬服務業的一連串成立,其背後所潛藏的龐大利益,大概是最主要原因。公所表面是爭取中央補助設立火葬場,美其名可改善公所財政,但是火葬場大門一開,帶給新港的豈只火葬煙囪的空氣污染,周邊土地跌價,送葬行列噪音喧擾及交通阻礙,更可怕的,不管公營或委託民營,黑道勢力介入,將是民風純樸的新港人所最不樂見,最近,殯葬業這類負面消息頻上社會版頭條,就是例証。翻開新港的歷史,只有爭取高中設校及反對火葬場設立(葉前鄉長的年代),從來沒有人敢犯鄉民之大忌,提出設立火葬場之意見。
設立火葬場無法取代新港宗教觀光的發展,甚至,阻礙且破壞已有宗教觀光的發展。新港不要火葬場,其理甚明。至於公所財政窘困,發展文化觀光,行銷新港,創造農特產品的附加價值,是可行的路,火葬場設立所產生的風險與立即危害,全國各地已有許多現成案例,不希望新港鄉公所捨棄發展正途,走入派系衝突,公私對抗的無盡痛苦深淵。
數百年來,新港人歷經天災人禍,從明清、日據到民國,一直努力保存傳統文化,大家出錢出力,設立各式文館武館,不僅鍛練體魄,教育下一代,更重要的是建立新港人的自我認同,不管在地或旅外,以生為新港人為榮,由於有這種共識,當1987年流行大家樂,引發電子琴花車跳脫衣舞汙染孩子的學習環境時,鄉親二話不說,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共組新港文教基金會,引進各類藝文表演,來對抗這股逆流,終於嬴得全國各鄉鎮人士的尊重,如今聽到公所相關主事者,只因為財政不佳,爭取設立火葬場,這將對新港生活環境產生無比的破壞,挫傷新港文化傳統,新港將從此沈淪,我們如何面對歷代祖先,三思!請再三思!
補述:根據相關公文來往顯示,鄉公所已於4月13日(嘉新鄉社字第1000004351號)將興建火葬場,殯儀館暨多元化葬法計畫書與設置評估報告書,興建經費及其他設備預估經費1億7仟多萬,送至嘉義縣政府,縣府於4月29日(府民禮字第1000079814號)函轉至內政部,內政部於5月6日(台內民字第1000091509號)覆文縣政府,聽說內政部預定8月11日下來勘查現場,而不是五月中鄉代會決議後,公所根據決議向中央申請。是不是火葬場抗議事件可以圓滿落幕?鄉公所團隊能否將此事向關心的鄉親說明白,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