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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三黑白講

【187期】鞭屍

作者:江澤祥◎本刊編輯委員

在中國歷代的刑罰裡,最殘酷的是對活人的宮刑和對死人的鞭屍。官刑於何時出現已是遠不可稽,相傳在大禹之前已存在,最初是用來懲罰男女之間不正常的性關係,後來逐漸擴大到政客用來整肅政敵的酷刑。宮刑是古代五刑中僅次於大辟(斬首)的刑罰,但比斬首殘忍,把男人的生殖器割除,女人的子宮幽閉,相當殘酷,毫無人性。像「資治通鑑」的作者司馬遷,因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辯護,就遭到宮刑。
「鞭屍」,根據「資治通鑑」的記載,西元506年,吳相伍子胥掘開了楚平王的墳墓,拖出已腐敗的屍體,公開鞭屍三百,報父仇,史稱「柏與之戰」。明神宗時的張居正,死後也被鞭屍,只因張居正生前專政十年,讓萬曆心生痛恨。清朝多爾袞權傾朝野,卻因愛上了皇太后大玉兒,引來小皇帝順治的怨恨,最後身敗名裂,死後被開棺鞭屍。蘇聯總書記魯雪夫對史達林鞭屍也不遑多讓。
鞭屍都發生在大官顯貴,由此可見政治的無情和冷酷,生前忙於鬥爭,製造仇恨,死後仍不得安眠,只因政治殘酷到連死人都不放過。台語稱大官為「大官虎」,意謂大官像老虎一樣的可怕,「伴君如伴虎」隨時有殺身之禍,嚴重時還株連九族。報復之殘酷,令人毛骨悚然。很多生前無惡不做的獨夫,害怕死後被開棺鞭屍,所以連屍骨都不敢留。
現代人經過文明的洗禮,報仇雪恨已不那麼殘酷和粗暴,但鞭屍仍然存在,只是轉換成另一種比較文明的方法來進行,通常利用文字或語言來宣洩,表面看似乎斯文多了,其實更為惡毒。生前殺人無數的老蔣,在死後,其陵寢怕被盜、被鞭屍,政府不得不浪費許多民脂民膏,在大批憲警人員日夜護衛下,才免遭不測。但在政黨輪替後,其生前的不公不義,仍難免被清算,其聲譽,在一夕之間,由其徒子徒孫塑造的民族救星貶為殺人魔王。這也是另類的鞭屍,值得造惡多端的政治人物多所警惕。
2008年政黨再度輪替,國民黨重掌政權,難免得意忘形,雖然口口聲聲說要謙卑(千杯不醉?)但阿九在520的就職演說中,卻一再的貶抑前任的諸多不是,不但不能突顯自身的優越,更是一種心虛的表現,證明自己尚未準備好,只好先打下預防針,為以後治國失敗找藉口。謝長廷批為對民進黨的鞭屍,一點也不為過。「成王敗寇」是中國文化的特質,也是中國歷史的鐵則,失去政權,難免被羞辱和凌遲。秋後帳會接踵而至。聰明的政客學學孤鳥沈某人,見風轉舵,加入搖尾的行列,說不定還可撈到一官半職,以圓「阿扁時代」當不到官的宿願,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