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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世紀回眸

【275期】笨港縣丞所遺留的木匾(上)

作者:林伯奇 ◎本刊編輯委員

清朝嘉慶年間保留的文物有三塊匾額,「恩流海嶠」為台灣鹿港同知笨港縣丞龐周獻匾給新港奉天宮的匾額,同年龐周又獻「日月爭光」匾給新港鄉南港水仙宮,翌年,龐周及笨港縣丞陳鴻寶聯合獻「山海咸寧」匾給新港板頭厝長天宮。從這三塊匾額贈送的時間可以發現,應該都是在該廟整修落成之時。由此可證嘉慶年間笨港地區的洪患,曾波及到當時的廟宇,經過近二十年的翻修與重建完成之時,笨港縣丞致贈匾額祝賀。
清道光年間所遺留的文物最多,而且範圍最廣,為何會如此,應要從笨港縣丞其職務來看,清朝乾隆末年以後,笨港河道淤積,鹿港崛起取代笨港之港口地位,成為臺灣通商的主要系統之一,從清朝嘉慶年間開始,由鹿港同知兼管笨港;或是笨港縣丞兼管八掌溪以北,大甲溪以南的港口,文官制度相當不定,所以會在彰化王功福海宮中有笨港縣丞沈應清所贈之匾額;這樣的情況搭配在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所核發的,「調署嘉義縣笨港分縣兼管彰化縣五條港務加級記錄十次易為」的晉江東石蔡天愿之護照中可以得以印證。當時鹿港為主要的通航系統,下管轄有笨港、海豐港、水裡港等次級港口系統。